(亚庇8日讯)一名华裔男子面对3项贩运毒品的控状,面对可判死刑或终身监禁的控状,他否认有罪,要求审讯。
46岁的徐富强(译音)在首控状被指与2021年2月22日早上9时51分左右,在亿达—甘拜园路某公寓单位,贩运淨重2公斤又280.06克的K-他命毒品。次控状指他在相同的时间和地点,贩运淨重943.39克的冰毒。
第三项控状则指他于同一天的早上9时25分,在上述公寓的停车场贩运淨重69.43克的冰毒。3项控状皆指他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
被告否认所有罪状,副检察司阿里英兰要求高庭司法专员阿莫拉蒂择期过堂,以便移交提控文件予被告。被告代表律师PJ柏里拉对控方的要求无异议。
司法专员遂择定案件于5月29日过堂,被告续遭延扣。(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