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4日讯)一名吉隆坡青年无法对其银行户头存入的一笔款项给予合理解释,在法庭面控认罪后,遭判决罚款100令吉。
27岁的沙费里马哈丁乃被控于2020年7月27日至28日之间,在亿达路一间家俬店被发现其私人银行户头有一笔3千700令吉的存款,并且无法解释其来源,触犯轻微罪行法令第22A(1)条文。
承认罪状的被告向推事史蒂芬妮求情轻判,指他目前没有工作。他承认是借用户头予一名刚认识的男子使用,并从中获得300令吉的分红。他已经关闭有关的银行户头。
主控官苏西古毕警长则要求推事依法严惩,指被告是为了300令吉将户头借给他人使用,并且没有过问款项的来源。推事遂判决如上述,被告若无缴清罚款则入狱1天代替。(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