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父强奸女儿 入狱20年打10鞭

(亚庇25日讯)一名无业父亲对强奸女儿的控状供认不讳,遭法庭判决入狱20年兼鞭笞10下。

该名42岁的父亲乃被控于2021年4月中旬的某日早上7时许,在纳闽甘榜巴都阿朗一间民宅,强奸年仅15岁的女儿,触犯刑事法典第376B(1)条文。

案情指受害者是在学校接受辅导时,揭发自10岁起便遭父亲超过15次,受害者也指称父亲有吸毒的恶习。警方在接获投报后,将受害者送往医院接受体检,并证实受害者私处有旧撕伤。

被告承认罪状,向地庭法官尹古丝拉阿里求情,盼减轻刑罚。副检察司苏莉雅蒂祖麦茵则要求法官判下重刑,指被告犯下了丑恶和鄙劣的罪行。法庭应毫不犹豫的判下严厉刑罚,以保护无助和无辜的受害者。

法官经考量后,遂判决如上述,被告刑期从2021年12月7日被捕算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