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劫女电召车司机 男子否认案情

(亚庇6日讯)被控打劫女电召车司机的男子承认罪状,但否认案情,法官展延案件过堂,并拒绝被告获保释。

32岁的奥玛贝持有IMM13证件,他被控于3月26日晚上11时50分在苏拉曼路旁的一间连锁快餐厅前,打劫一名31岁的女电召车司机,过程中蓄意伤害和造成对方受惊吓,触犯刑事法典第392条文。

被告承认罪状,但他对案情指他在打劫过程中,曾威胁称自己持有利刀和将会刺伤对方表示不认同,否认自己曾恐吓电召车司机。

副检察司谭宝晶鉴于被告否认案情,遂要求地庭法官依尔希彼慕丝择定过堂日期,不建议被告获保释。被告则向法官求情,盼获保释,并指出他持有依然生效的IMM 13证件。

法官经考量后,择定案件于6月10日过堂,并以被告触犯严重罪行为由,拒绝被告获保释。(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