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6日讯)一名掘墓工被控蓄意匿藏贼赃,对控状供认不讳的他,遭法庭判决入狱10个月。
24岁的沙再鲁沙米兹乃被控于4月19日凌晨1时20分左右,在甘榜亚逸一间加油站附近,蓄意隐藏一部失窃的手机,并知悉为贼赃,触犯刑事法典第411条文。
案情指警方于4月3日接获投报,指亚庇一间霸级商业与购物广场的店铺当天凌晨时分遭爆窃,并偷走了一部笔记型电脑、2部手机和约7千200令吉的现款。警方经过近2个星期的明查暗访后,成功追查到一部手机的下落,并逮捕被告。
被告承认罪状,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委派的律师林明俊代为向推事史蒂芬妮求情,盼对被告从轻发落。主控官苏西古毕警长则要求推事依法严惩,以儆效尤。
推事经考量后,遂判决如上述,被告刑期从被捕日算起。(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