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5日讯)高庭今日宣判被控贩运冰毒的学院生表面罪名不成立,无罪释放。
28岁的丹尼尔德尼斯乃被控于2019年2月27日下午3时40分左右,在兵南邦文都善商业区的一间快递公司,贩运淨重564.60克的冰毒,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
罪成者在此条文下,可判死刑或终身监禁,若未判死刑则需强制施加不少于15下的鞭笞。
控方在被告否认罪状后,于初审时传召了12名证人出庭供证,力指被告罪行。高庭司法专员专员阿莫拉蒂在完成初审后,宣判控方未成功在超越合理疑点下指证被告罪行,裁决被告表罪不成立。
此案是由来自布城关税局的副检察司哈德丽雅和副检察司努鲁阿克吉拉负责检控,被告是由PJ柏里拉律师代为辩护。(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