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以声浪表决 三读通过反性骚扰法案

(吉隆坡20日马新社讯)从2011年开始起草及进行讨论的2011年反性骚扰法案,终于在国会下议院以声浪表决,三读通过。

含4个部分、4个章节和27项条文的反性骚扰法案,旨在解决我国的性骚扰问题,尤其是我国至今仍未有专门应对这项罪行的法律。

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拿督斯里丽娜哈仑在总结反性骚扰法案时指出,这项法案彰显政府消除性别歧视的决心。

她说,政府将成立一个涵盖非政府组织、学者和相关机构代表的评估委员会,以监督本法案的成效和提呈报告。

她也保证,当局将委任在处理性骚扰案件方面,拥有威信、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士,出任仲裁庭的成员,他们包括警官、辅导师、医护官员、医生、非政府组织和学者。

谈到仲裁庭的运作,丽娜说,初期将在巴生河流域成立的仲裁庭,可根据需要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点开议,以给予社会大众便利,以及过后会扩大在所有州属成立仲裁庭。

她说,仲裁庭的运作也将考量各方的看法,以及将持续努力向目标群进行宣导。

仲裁庭有权勒令性骚扰者向受害者道歉,甚至可裁定最高25万令吉的赔偿或损害赔偿;拒绝服从指示者,可被判处罚款,乃至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