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0日讯)沙巴大学一名教授在反贪污法庭面对21项虚报申索的控状,涉及款项达6万6千令吉,他否认所有罪状,要求审讯。
54岁的查理斯善塔纳拉祖来自槟城,是沙大热带生物保护研究院,天然产品化学系的教授。21项控状指他于2014年5月5日至2017年4月10日之间,在沙大财务部透过该部的3名会计助理,以造假的单据申索多项研究项目的开销。
这些不存在的研究项目开销包括租用车辆、乘搭船只、租用深浅探测仪和购买海底水肺深潜配套,以前往亚庇岸外的加雅岛、环滩岛、迪娜湾岛、古打毛律乌苏干湾、纳闽沙马朗潜水区、古达灯火楼、圣约翰珊瑚区和仙本那马布岛展开研究活动。
所有控状皆指他触犯反贪委会法令第18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2)条文下被判刑。被告否认所有罪状。
反贪委会副检察司娜迪雅珊巴丹要求地庭法官阿布巴卡择期过堂,建议将被告的保释金设在2万令吉。被告代表律师查喜沙则向法官求情减低保释金,指被告需承担两名即将升上大学就读的孩子开销。
他说,被告原本在日本进行研究工作,得知受调查后主动联系反贪委会,并在结束研究工作后返回亚庇面控,弃保风险甚低。
法官经考量后,择定案件于9月6日过堂,允许被告以2万令吉保释金(1万令吉按柜金)和1人担保外出。被告护照需交由法庭保管,每两个月1次需向反贪委会报备行踪。(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