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8日讯)一名物业管理的前员工被控偷窃女住户的睡衣和内裤,他对控状俯首认罪后,遭法庭判决入狱24个月。
39岁的里扎里察乃被控于8月11日凌晨1时39分左右,在孟加达某低密度公寓单位的后方,偷窃一名44岁女屋主的睡衣和内裤,触犯刑事法典第379条文。
案情指女屋主因晾晒的衣物近日时常被偷,于案发当天凌晨5时起床,到屋后查看晾晒的衣物。岂料,她发现衣物又遭偷窃,损失70令吉,便向警方报案。警方通过闭路电视确认被告身份,成功于8月13日将他逮捕。
被告承认罪状,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委派的律师娜比拉诺莎哈代为向推事洁西卡奥波求情,指已离婚的被告育有2名子女,目前无业。
她说,被告已对罪行感到懊悔,并承诺不再重犯,盼减轻刑罚,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主控官艾伯巴希林警长则要求推事依法严惩,指出此案引起公眾高度关注,被告遭逮捕时依然穿著偷来的内裤,并承认目的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情欲。被告不尊重女士的行为,也让身为男士的他感到蒙羞。
推事遂判决如上述,被告刑期从被捕日算起。(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