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 拥毒 吸毒华男3罪状齐控

(亚庇22日讯)一名经商的华裔男子被控贩毒、拥毒和吸毒3项控状,法庭展延案件过堂,以待相关的化验报告出炉。

37岁的李顺德(译音)乃被控于8月13日凌晨12时50分左右,在兵南邦宾达士大道一间咖啡厅的房间,贩运重约53.45克的摇头丸,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被判刑。

第二项控状则指他在相同的时间和地点,拥有重约1.11克的K他命,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2(3)条文下被判刑。

第三项控状则指他于8月13日凌晨2时30分左右,在兵南邦警局被验出吸食冰毒、安非他命、K他命和俗称“炸弹”的新兴毒品“Benzo”,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

法庭并无记录被告是否认罪,主控官凯万依尔申警长要求推事乐芙莉择期过堂,以待控方备妥相关的毒品化验报告。

推事遂择定案件于9月22日过堂,被告续遭延扣,至案件审结。(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