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境非法捕鱼 37越南渔民共罚87万令吉

(亚庇30日讯)37名越南渔民被控闯入我过海域非法捕鱼,他们承认罪状后,遭法庭判决罚款共87万令吉。

被控的越南渔民年龄介于22岁62岁之间,控状指他们于6月11日中午12时35分左右,在距离古达灯火楼以东北方向106海哩的海域,没有获得大马渔业局总监的任何批准下,驾驶一艘外国渔船进行非法捕鱼活动,触犯渔业法令第15(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5(a)条文下被判刑。

法庭翻译员是以越南语向被告宣读控状,他们先后承认罪状。眾被告的代表律师阿哈菲兹洛曼过后向地庭法官依尔希彼慕丝求情,指其当事人选择认罪,省下了冗长的审讯过程。眾被告皆希望尽快服刑返回原居国,与家人团聚。

副检察司努伦娜兹花则要求法官判下适当刑罚,并充公被告所使用的渔船和捕鱼工具。

法官经考量后,判决41岁的船长罚款15万令吉或以6个月牢狱代替,每名船员(共36名)则罚款2万令吉或以3个月牢狱代替。她也谕令充公涉案的渔船和捕鱼工具,纳入政府财库。(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