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讯)因重犯吸毒罪成而入狱5年的妇女,在出狱不及1年后又再度被控重犯吸毒,对控状俯首认罪的她,遭法庭判决入狱7年。
34岁的苏菲查乌丝曼乃被控于8月1日下午4时20分左右,在亚庇警局被验出吸食毒品,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
由于被告曾因重犯吸毒,在危险毒品法令第39C(1)(b)条文下遭定罪,因此可在相同法令第39C(2)条文下,被判入狱不少于7年,但不超过13年。
育有5名孩子的妇女认罪后,向地庭法官诺哈菲查求情轻判。副检察司达希雅洁恩则要求法官判下重刑,指出被告曾4度因吸毒遭定罪,并于2021年7月在重犯吸毒的控状下,遭判决入狱5年。
法官经考量后,判决如上述,被告刑期从被捕日算起,服刑期满后需受警方监察行为2年。(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