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3日讯)一间美容水疗中心的东主被控聘用非法移民,对控状俯首认罪的他,遭法庭判决罚款1万令吉。
43岁的罗斯里阿里斯乃被控于9月13日晚上10时45分在必打丹一间商场的水疗中心,聘用一名没有合法身份证件的印尼女子(29岁)触犯移民法令第55B(1)条文。
被告承认罪状,向地庭法官阿兹丽娜求情,盼减轻刑罚,因他仍需照顾家人。来自移民局的主控官陈子女迷则要求法官依法严惩,以儆效尤。
法官经考量后,判决如上述,被告若未缴清罚款则以2个月牢狱代替。
另一方面,41岁的贩卖档东主何威庆(译音)和71岁的反射疗法中心东主黄育向(译音),先后被控为非法移民提供庇护场所,触犯移民法令第55E(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55E(2)条文下被告判刑。
两名被告承认罪状后,法官判决庇护1名25岁菲律宾女子的何氏,罚款5千令吉或以1个月牢狱代替,而为4名印尼女子(年龄介于35岁至42岁)提供庇护场所的黄氏,则遭判决罚款共2万令吉或以4个月牢狱代替。(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