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竞选品首宗被控 自雇人士认罪罚 4500元

(亚罗士打17日讯)国内首宗,在大选竞选期涉及破坏竞选品而被控上法庭!

一名男子涉嫌用巴冷刀砍断50支插在路边的政党旗帜,周四上午被警方押往米都推事庭面控,被告面对控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4500令吉。

被告布哈努丁(41岁)是名自雇人士,根据控状他被控于2022年11月14日,上午约10时至11时30分之间,在本同县甘榜亚罗峇里武吉拉雅路砍断插在路边的某政党50支政党旗帜,造成对方损失1600令吉,抵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

被告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被告律师向推事求情时表示被告一名自雇人士,每月收入只有1500令吉,还要负担一名77岁年迈母亲及1名13岁孩子,要求推事减刑。

最终推事莫哈末祖希米判处被告罚款4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需以12个月监禁取代。

吉总警长:被告未加入政党

吉打州总警长拿督旺哈山发文告表示,警方是在本月14日,上午约11时33分,接获公众的投报指有名男子使用巴冷刀,在本同县甘榜亚罗峇里武吉拉雅路进行破坏事件。

他指出,警方派员前往现场,当场逮捕一名41岁男子,起获一把握在嫌犯手中的巴冷刀。

他说,上述事件也在社交媒体上流传,画面里嫌犯破坏了某个政党旗帜。

“嫌犯尿液检验,对毒品呈阳性反应,警方分别援引1954年选举法令第4A(1)条文、刑事法典第427条文以及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调查此案,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5年,或罚款不少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他说,嫌犯在周四(17日)已被控上米都第3推事庭并且认罪,被判罚款4500令吉或12个月监禁。

他说,经警方调查嫌犯未参与或加入任何一个政党,因此警方提醒公众不要做出任何揣测,这可能将引起愤怒、敌意或威胁公共秩序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