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1日讯)两名男子在法庭被控吸毒,一人认罪后,遭判决罚款2千令吉;另一人认罪后,遭判决入狱2个月兼罚款1千800令吉。
被告绍诺斯沙比力乃被控于9月25日下午3时许,在亚庇警局被验出吸食毒品。另一名被告,阿丁尊丹则被指于9月21日下午3时在亚庇警局被验出吸食毒品。
控状皆指两人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他们选后承认罪状,并向推事乐芙莉求情,盼获轻判。副检察司达央古阿菲卡指出,绍诺斯乃初犯,而阿丁尊丹则是第二次被验出吸食毒品,盼推事依法严惩。
推事经考量后,判决如上述,绍诺斯若未缴清罚款,则以7个月牢狱代替。阿丁尊丹的刑期是从被捕日算起,若未缴清罚款则以5个月牢狱代替。(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