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沙巴法律协会主席拿督纳津姆马都亚林週四指出,2024年马来西亚边境管制与保护机构法令(第860号法令)与1959/63年移民法令(第155号法令)之间存在法律不一致问题。
他表示,移民法令属于构成国家宪法结构一部分的“特别法令”,任何联邦层面推动的边境执法中央化措施,都必须与这些既有保障机制严格协调。
他说:“若在未完成法律协调下贸然落实新法,前线执法人员作为法律执行者,将面临权限与管辖权方面的法律挑战及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州政府及时提出有关疑虑,是谨慎且正确的做法。”
纳津姆马都亚林是在亚庇发表的文告中这么表示。
他表示,该会欢迎并赞扬州政府果断决定暂缓落实马来西亚边境管制与保护机构法令,州内阁把宪法确定性置于行政效率之上,展现出高度法律前瞻性,是捍卫联邦宪法及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赋予沙巴的宪法保障。
他说:“本会在完成对边管法令的独立检视后表示,认同州政府的评估,即该法令在现有框架下,涉及沙巴自治权的重大法律复杂性。”
纳津强调,作为维护法治原则的专业机构,有必要点出数项关键法律隐忧,包括首席部长已正确点出的该法令第6(3)条文的风险性。根据该条文,新机构只能通过移民局总监接受州政府指示,这在法律结构上形成“间接指挥”问题。
他说:“本会认为,若新机构未来取代移民局,成为边境执法前线单位,这种间接指挥链将无法提供有效执法所需的法律确定性。
“若1959/63年移民法令第七部分赋予沙巴的‘特别法令’地位要具有实质意义,州政府的指示权就必须是直接、明确且具法律确定性的。”
纳津表示,沙巴法协也认为,州政府坚持以法律明确性,而非口头保证作为基础,是对法治原则的重要肯定。
他说:“这进一步强化一项基本原则,即宪法保障属于法定权利,必须清楚体现在法律条文之中,而不能仅依赖行政裁量。”
他强调,此次暂缓落实法令,并非单纯行政便利考量,而是避免宪法与执法层面出现不确定性的宪法必要措施,“联邦政府如今有责任确保,任何拟议中的中央化边境管理框架,都必须严格服从于联邦宪法及大马协议赋予沙巴的宪法保障。
纳津指出,未来任何边管模式的合法性,取决于其是否完全符合沙巴的宪法自治地位,而行政效率绝不能凌驾于宪法保障之上。
与此同时,他也表示,已准备在暂缓落实期间提供法律专业协助,包括展开全面法律审查,以及制定稳健的执法运作机制。
他说:“我们的目标,是确保未来任何边境管理框架不仅有效率,更符合宪法精神,并完整尊重1963年原有的宪法意图。
“州政府此次是基于原则与法律立场,坚定捍卫沙巴权益,而沙巴律师公会也将持续提供必要法律监督,确保这些权益获得保障,并维持其至高地位。”(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