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5日讯)一间足疗中心的东主和一间茶店的女主管,被控为非法移民提供庇护场所,承认罪状的他们,遭法庭判决罚款共3万5千令吉。
44岁的东主黄碧申(译音)乃被控于11月1日晚上10时40分左右,在亿达广场一间足疗中心,为4名年龄分别为41岁、31岁、49岁和33岁的菲律宾女子,以及2名年龄分别为39岁和30岁的菲律宾男子提供庇护场所。
55岁的女主管黛娜阿丁则被控于10月12日傍晚6时20分左右,在孟加达商场一间茶店,为一名19岁的菲律宾男子提供庇护场所。控状皆指他们触犯移民法令第55E(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55E(2)条文下被判刑。
两名被告先后承认罪状,黄氏由辩护律师张建明代为向地庭法官阿兹丽娜求情,盼减轻刑罚。黛娜则自行向法官求情,盼以罚款轻判。来自移民局的主控官阿都拉迪夫,则要求法官依法判刑。
法官经考量后,判决两名被告每庇护一名非法移民罚款5千令吉或以1个月牢狱代替。换言之,黄氏共罚款3万令吉,而黛娜则罚款5千令吉。(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