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讯)面对多项欺诈控状遭判罪成入狱的男子,今天再面对偷窃他人钱财的控状。承认罪状的他,遭法庭判决入狱12个月兼罚款2千令吉。
55岁的卡林亚当乃被控于2022年2月25日下午5时许,在亚庇加雅街一家银行的提款机附近,偷窃一名女子的1千令吉现款,触犯刑事法典第379条文。
案情指51岁的女受害者在加雅街一间银行的提款机提款时,突然遭到被告制止,并被带到海旁街的另一间银行提款机。
受害者在这过程中感到迷糊,并在半清醒状态下依据被告指示,从提款机提出了1千令吉,认为需要让被告记录这些钞票的编号。因为她相信,若不这样做被告将会遭到银行解雇。
被告拿了她取出的现款后逃之夭夭,她在清醒时,发现自己已经在海旁街的一间医务所。
被告承认罪状,向推事乐芙莉求情轻判,并盼其刑罚与其它罪案的刑罚,同期执行。主控官凯万依尔申警长则要求推事判下重刑,指出被告乃惯犯,曾以相似的犯案手法诱骗或盗取了他人的钱财。
推事经考量后,判决如上述,被告的刑罚与其它罪案的刑罚分开执行。若被告未缴清罚款,则以6个月的牢狱代替。(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