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水门案 反贪污庭驳回辩方申请 案件222至224续审

(亚庇3日讯)反贪污法庭驳回辩方申请暂缓审讯和剔除第29名证人的部份书面陈词,并择定案件于2月22日至24日续审。

承审的地庭法官阿布巴卡在宣读判词时,认为法庭需让控方继续将证据呈堂,并认为在控方尚未将完整的案情前,辩方仍有机会对证人进行交替盘问,故不剔除证人的供词。

不过,法庭将维持较早前在证人宣读书面陈词时,已经剔除的部份供词。他也认为辩方到高庭申请刑事检讨,并没有足够的理由让案件暂缓审讯。

他过后择定上述续审日期。预料案件在续审时,控方将对第29名证人(前沙巴水务局副总监张志康)进行附加盘问,过后由辩方进行交替盘问。

此案的3名被告分别为59岁的前沙巴水务局总监阿旺达希和妻子弗希雅(55岁),以及68岁的前水务局副总监林南炳。他们共面对多项洗黑钱控状,以及通过非法活动的收益拥有昂贵财物。

首两名被告是由佩丝吉拉律师代为辩护,第三名被告则是由拿督陈富泉律师、巴迪夫星律师和卡巴吉星律师代为辩护。案件是由反贪委会副检察司马哈迪阿都祖末和副检察司哈勒斯柏卡斯负责检控。(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