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于昨日解密的「六六空难」最终调查报告引述记录确定,肇祸机师甘迪纳旦拥有飞行表现不佳的历史,他在有关公司的培训记录和表现也很差。
据指出,该机师原本的飞行日志据称于1969年6月被烧毁,1975年11月,替代日志也被盗,以致从这两份日志中转移的总飞行时间无法得到验证,也没有经过公司的验证。
「更为复杂的是,报告发现该公司在确保其程序得到遵守方面松懈。从新日志打开到最后一个条目,公司也从未检查过每月摘要。
「因此,这名飞行员似乎没有完成公司提出的许多要求或程序之习惯,只在纳闽随意地绕着飞机转了一圈,当最后一次装载完成时,他坐在驾驶舱里,没有注意到载荷的不正确分配。」
据指出,该名机师是于1974年4月1日受聘于沙巴飞行俱乐部,该俱乐部后来重组为法定机构,即是沙巴航空公司,并于同年11月1日列在沙巴经济发展局辖下。
报告表示,该名机师总共飞行了3062小时,但对他的飞行历史调查表明,他在通过地面和空中测试方面都有一些困难,直到1976年2月才成功获得诺曼公司对其执照的认可。
据指出,该机师也两度未回应亚庇空中交通管制局(ATC)的要求,即在飞机坠毁前通过2000英尺着陆。
虽然如此,报告指出,对这名飞行员的病理测试表明,他没有受到酒精或药物的任何「影响」,然而,有证据表明该飞行员可能睡眠不足,并曾告诉熟人他很累,有轻微的胃部不适。
另一方面,该报告指出,飞机尾部的行李舱内估计装载了325磅(约147公斤)的物品,而最大装载量为198磅(约89公斤),惟飞机起飞时的总重量为8065磅,低于8500磅的规定。
建议载重量在6000磅以下
●报告建议,在运营与工程程序得到改善并令民航部门满意之前,应限制沙巴航空公司飞机载重量在6000磅(约2721公斤)以下。
「此外,它还应向所有飞行员和操作员发布航空通告,强调在任何飞行前须遵守载荷、燃料、缺陷、天气和验收程序的重要性。」
该报告由联邦民航部、马来西亚皇家空军和澳大利亚运输部联合拟定。(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