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团体:善用修正法令契机
让所有雇员获职工会保护

(本报讯)国会正式通过修正大马职工会法令,允许国内雇员选择加入任何职工会;大马劳工团结与学习资源协会(LLRC)昨日呼吁职工会领袖善用这项契机,将目前尚未加入任何工会的雇员拉在职工会保护伞下。
该协会秘书哥巴基斯南表示,职工会应将95巴仙未加入职工会的雇员组织起来迈向数码时代。
他呼吁某些人士停止在工会成员中散播虚假讯息,指该修正案将导致混乱、工会内部竞争、破坏工会团结。
他说:「这是在侮辱马来西亚雇员智商,他们不知道如何为雇员利益做出民主决定。」
哥巴基斯南在是亚庇发表的文告中这麽表示。
他表示,彼等相信该修正案将带来更有效率的工会,让工人更容易加入工会,并有助于提高雇员占国民生产毛额P的比例,打破目前处于历史低点情况。
他,它消除了源自于英国殖民政权施加的各种限制,旨在削弱劳工运动并维持低工资的殖民地经济,以利于殖民者。
哥巴基斯南表示,这项修正案将为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第87号公约实现真正的结社自由铺平道路,允许工人在不受政府干预情况下选择自己选择的工人组织。
他说:「修法后,各行各业的工人都可以加入或组成一个大而强的工会,有能力维护工人的权利。」(020)

大马劳工团结与学习资源协会沙砂成员致力于推动修正大马职工会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