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闽国贸部官员巡视49店铺
确保商家遵守统制品价格

(本报纳闽16日讯)纳闽国内贸易、合作社与消费部列11新春统制品,执行期为2月6日至2月14日,官员在佳节期间共巡视49家店铺,确保商家遵守统制品价格。
商店包括小市场,杂货店,巴刹等等。所有商家都遵守统制品价格,没有违例。这显示纳闽商家遵守法律。
这项法令在全马实行,唯根据地区而设定不同顶价。纳闽国内贸易、合作社与消费部也每日前往不同店铺进行例检。
1月1日至2月14日间,官员共对城市内外740间店铺进行突检,共发现16单违例案件,包括2011年价格管制和反暴利法令8单,1972年度量衡法令3单,1961年供应控制法令5单。充公总数为953,536.40令吉。官员们所收集的罚单为5600令吉。
纳闽国内贸易、合作社与消费部呼吁商家们必须遵守法令,不能随便囤货,特别是统制品及不能随意提高物品价格。
有关单位欢迎民众提供情报。
商家或民众能透过1800886800热线,www.kpdn.gov.my,邮件e-aduan@kpdn.gov.my,whstapp 019-8488000/0192794317,
或前往国内贸易、合作社与消费部办公室进行投报及了解更多详情。(001)

国内贸易及生活费部官员巡视店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