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步发展能源 申明海洋主权 州议会制定海洋热能法

(本报讯)州议会昨日三读通过2024年海洋热能转换法案,一举铺平沙巴大步发展能源道路及申明海洋主权的态度。
州议会也配合制定有关法令一并三读通修正2024年沙巴能源委员会法令,将海洋热能转换列为州政府监督的其中一个能源组别。
首席部长拿督哈芝芝诺在提呈海洋热能转换法案二读时表示,这项行动将为本州发展再生能源及蓝色经济铺平道路。
他说:「该法案将使沙巴透过沙巴能源委员会监管海洋热能设施的勘探、建设和运营活动。」
他表示,海洋热能技术旨在利用温暖的表层海水和寒冷的海洋深处之间的温差,以环保的方式发电。
哈芝芝说,沙巴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和适当的特性,使其成为发展海洋热能的首选地区。
他说:「过去10年由马来西亚工艺大学的研究结果表明,本州拥有潜能透过海洋热能生产高达2万兆瓦的电力,同时生产绿氢,这是实现淨零碳排放目标的备受追捧的能源。」
他表示,这个行业将创造就业机会并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到沙巴。至于海水养殖产品和饮用水等副产品将进一步带动当地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
他说:「通过将自己定位为东盟地区第一个海洋热能发展地区,沙巴还可以吸引熟练的专业人员并促进沙巴的发展创新。」
杨德利:重申北婆边界政令
●沙巴进步党籍官委议员拿督杨德利在参与辩论时将海洋热能与沙巴领海主权问题联系起来,他说,在沙巴,只有两个地区适合进行海洋热能计划,即是西面的南中国海和斗湖巴隆,但两者都相当远,巴隆距离海岸15公里。
他表示,或许有人质疑沙巴受2012年联邦领海法令管辖,即是沙巴只拥有3海浬或距海岸5.5公里的管辖权。
他说:「因此,这项法案很重要,因为如果我们读到,沙巴领海是根据1954年北婆理事会边界变更政令定义的,这项政令是由已故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所定义。这项政令界定从未受到世界上任何国家的挑战。
「因此我们参考联邦宪法,马来西亚的领土是什麽?在马来西亚日之前,每个州的领土都包含在其中,这意味著当我们成立马来西亚时,我们立即将领土限制纳入马来西亚。」
杨德利说,随著该法案的通过,它再次重申了该政令的执行和生效。
他说:「我们绝对不能妥协,我们必须坚持这是我们的领海,并且不要屈服于压力……没有必要再讨论,因为1954年的政令明确规定了沙巴对其海洋和矿产的权利。」
民兴党籍摩约州议员拿督德雷尔莱金在参与辩论时表示,解决大马协议下的20条款至关重要,这样就不会出现任何问题。
沙巴能源委员会法令修正法案是由首长助理部长拿督阿比丁马丁基提呈,他在提呈该法案二读时表示,随著该法案的通过,本州即可在无人干扰情况下发展海洋热能事业。

拿督哈芝芝(前排右一)在州议会提呈海洋热能转换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