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砂索1/3国席非以人口作准民统:未扭曲选举制度

(本报讯)民统秘书长兼上议员拿督尼尔逊安干昨日指出,沙巴及砂拉越争取将国会议席数目增至三份之一举措,并非严重扭曲选举制度,因为划分选区不能单纯以人口比例作准。
他表示,沙砂人口总和并不能证明这麽做就是扭曲选举制度,相反的,更应多加考虑马来西亚成立的史实。
他说:「例如,就联邦直辖区的国会选区而言,士布爹国会选区有12万4805名选民,而布城只有4万2881名选民;单一选区人数最多的是万宜,有30万3430 名选民,最少的是玲珑,只有3万6950名选民;也得考虑如乡村地区不利条件。
「大家必须理解沙砂要求分配超过三分之一的联邦代表权,在1962年北婆罗洲和砂拉越调查委员会的报告或俗称的柯博报告中,来自马来亚联邦委员会的代表建议,在确定联邦议会配额方面,不仅应考虑人口问题,也应考虑其面积与中心距离及潜力。
「当时有来自北婆罗洲,就是沙巴和砂劳越的代表表示担忧,一旦马来西亚联邦成立,位于吉隆坡的联邦议会可能会修改联邦宪法,对北婆罗洲和砂劳越不利。」
「大马协议超越仅根据人口将联邦席位分配给沙砂的技术要求,大马协议是联盟存在的原因,我们的选举制度是因为大马协议而存在。
「柯博委员会的建议是,应提供某种形式的保障,未经沙砂州政府的积极同意,联邦政府不得对任何可能给予沙砂的特殊保障权力加以修改或撤销,这是立国先贤所期望的成功国家的标准。」
尼尔逊安干是在亚庇发表的文告中,回应某方面指「沙砂争取将国席增至三份之一是严重扭曲选举制度」时这麽表示。
他表示,砂拉越总理拿督阿邦佐哈里也提醒人们,联邦宪法可能会被修改,这将剥夺沙巴和砂拉越在大马协议中所享有的特殊权利;这种担忧是有根据的,例如1994年,联邦宪法修正案实际上取消了沙巴和砂拉越元首任命司法专员的权力。
他说:「目前,大马协议技术委员会正在就沙砂元首任命司法专员的权力进行谈判,以恢复此类权利。」
尼尔逊表示,虽然在1994年,联邦政府提出联邦宪法修正案后,得到沙砂的下议院议员的支持,但生活在现在这样一个时代,领导人以及沙砂人民对历史、关切和希望达成协议,从而在1963年立国有了更多的理解和认识。
他说,也有人认为,大马立国之时,超过三分之一的议席即是35巴仙是分配给了当时的3个新领土,即是北婆罗洲(16个)、砂拉越(24个)和新加坡(15个),并非只是沙巴和砂劳越;然而,政府际委员会报告未提及新加坡退出马来西亚或将新加坡的15个席位分配给马来亚。
他指出,没有人预料到新加坡会在1965年脱离马来西亚,30年后的1994年,联邦政府提出了联邦宪法修正案,并在国会获得批准,剥夺了沙巴和砂拉越元首任命司法专员的权力。
他说:「每个人首先须了解做出这样安排的原因是很重要的,就是必须理解大马协议、政府际委员会报告及柯博委员会报告。
「这不是信任问题,如果是这样,那麽我相信沙巴和砂劳越拥有三分之一的代表权也是如此。
「我确信,由首相领导的现任联邦政府理解并致力于履行大马协议规定的任务。大马协议技委会的几项事项已得到解决,而其他事项的谈判仍在进行中,这一点得到了证明。这是为了维护这个国家赖以建立的基础。」(020)

拿督尼尔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