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丹容亚路州议员拿督王鸿俊就新布兰拆迁与发展课题提出四项核心诉求:
(一)凡仍有人居住且房屋安全者不应被拆除;
(二)市政厅须以白纸黑字确认未来将给予赔偿;
(三)给予居民合理且人性的搬迁期限,至少延至开斋节后;
(四)既然当局持续收取门牌税与地税并发出收据,应给予相应宽限与延长期限。他强调,当地土地与房屋业主并不反对发展,但循序渐进,并以人为本。
王鸿俊指出,在州选举后不久,他已与亚庇市政厅召开正式会议,会议由市长亲自主持,相关部门主任与执法人员均有出席。会上,当局表明有计划推动新布兰地区的发展与提升,相关方向原则上获得土地业主理解与支持。
议员表示,市长当时亦承诺,首阶段仅会处理少数存在安全隐患或涉及治安问题的房屋;凡是仍有人实际居住、结构安全,且未涉及偷水偷电的住宅,即使土地期限届满,也不应贸然拆除。然而,目前被鉴定约有26间仍有人居住的房屋,其中部分屋主虽非全天候居住,但家属仍在当地生活,却被列入拆除名单,做法并不公平。
在赔偿方面,王鸿俊说,市长已承诺不论土地期限是否届满,相关业主皆可获得赔偿,但须待发展商确定后,再提交内阁决定赔偿数额。对此,他促请市政厅尽快发出书面保证,清楚交代将与发展商协商赔偿的原则与程序,以稳定业主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
议员进一步指出,部分土地与房屋虽已届满,但业主仍持续缴付门牌税及地税,市政厅亦照常收款并发出正式收据,甚至有个案缴费至2026年。“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有合理理由要求延长期限,继续居住一段时间。”
王鸿俊形容,要求居民在一至两周内突然搬离是“不人道”的做法。鉴于农历新年与开斋节将至,他建议至少延至开斋节后,让居民有足够时间安顿生活与作出安排。
议员重申,土地与房屋业主不反对新布兰的发展,也理解当局基于安全与治安考量先行处理高风险区域,但决策过程中必须提醒各单位把居民权益与人道因素纳入考量。
议员也呼吁新布兰地区的土地与房屋业主,务必出席1月25日举行的说明会,亲自了解情况并提出申诉,以维护自身权益。
“在任何拆除行动展开之前,市政厅应先清楚交代赔偿与安置方向,事情才能做得稳、做得对。”(1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