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疏忽照顾男婴,罪成入狱5年

(亚庇24日讯)法庭宣判被控疏忽照顾男婴,导致男婴不幸丧命的保姆,罪名成立,判决她入狱5年,刑期从判刑日算起。

法庭同时也判决被告在服刑期满后,需以3千令吉保释金,签保守行3年,否则需以1年的牢狱代替。被告在签保守行期间,需在6个月内完成36小时的社区服务,否则需遭罚款5千令吉。

被告的辩护律师黄伯聪(译音)过后向地庭法官贺曼胡欣申请暂缓执行刑罚,法官裁决展延听审,以待辩护律师将上诉书呈堂。被告即时入狱服刑,除非其暂缓执行刑罚的申请获批准。

64岁的张昭颖(译音)乃被控于2022年11月1日中午12时至下午1时30分之间,在达迈路某住宅花园的一间民宅,疏忽照顾一名4个月大的男婴,触犯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1(1)条文下被判刑。

被告否认罪状后,副检察司法兹里尔于初审时传召了共6名证人出庭供证,指证被告罪行。被告遭判表面罪名成立后,传召3人出庭抗辩,全案审结。

地庭法官在宣判时,指控方已成功在超越合理疑点的情况下,指证被告犯下如控状所指的罪行,遂判决被告罪成。被告辩护律师过后向法官求情,指被告已对罪行感到懊悔,盼对初犯的被告从轻发落,仅以罚款判刑。

副检察司则要求法官从重量刑,指被告犯下严重罪行,并通过审讯遭法庭定罪。他说,此案的受害者是一名无助的4个月大男婴,意外发生后,被告没有第一时间寻求医务救治,而是等待近1小时才通知家长。

他续说,被告展现的延误行为,并非单纯的疏忽,而是对紧急情况的漠视态度。做为受害者的照护人员,被告有义务采取紧急行动,但她并没有这么做。

法官经考量后,判下如上述刑罚。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