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沙巴立新党主席拿督杰菲里吉丁岸週二指出,沙巴州政府应力挺砂砂拉越州政府入禀联邦法院,挑战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等三项联邦法令的有效性。
他表示,支持砂拉越诉讼是强化沙巴、守护挚爱家园,并为沙巴子孙后代最佳利益团结协作的关键一步,「砂拉越的成功,也将是沙巴的成功。」
他表示,对沙巴州政府而言,应当划清界线,停止一味迎合「南中国海彼岸的政治主导者」。
杰菲里也是前任副首席部长,他是在亚庇发表的文告中这么表示。他也是根地咬国会议员兼担布南州议员。
他说:「在2025年10月,亚庇高庭已裁定联邦政府必须归还沙巴40巴仙净税收,但州政府此前未能支持沙巴法律协会就此提起的诉讼。
「此外,在沙巴维权组织就1966年大马大陆架法令及1966年石油开採法令有效性提出诉讼一事上,州政府同样未展现应有立场,而相关法令直接影响海底石油资源的归属。
「此时此刻,正是沙巴政府与人民团结一致,坚定支持砂拉越政府就石油发展法令、大陆架法令及石油开採法令入禀联邦法院寻求审理的关键时刻。」
沙巴领袖应言行一致
杰菲里指出,沙巴领袖应言行一致,真正以沙巴与沙巴人民的最佳利益为依归,而非在取得职位与利益后,仅以「优先沙巴」的口号作表面文章。
他说:「沙巴人民与各级领袖此刻必须毫不含糊地团结起来,不分种族、宗教与信仰,共同建设更美好的沙巴未来,而非服务于个人利益与权位。」
他表示,沙巴人民对砂拉越州政府采取「果敢且正当的举措」表示尊重,「多年来,不少沙巴人民质疑石油发展法令的合宪性与合法性。
他说:「自1976年以来,该法令导致沙巴与砂拉越的石油与天然气资源被不当剥夺,仅在资源开采时返还区区5巴仙的收益。除此之外,相关资源被归属予国家石油公司,沙巴与砂拉越却未获任何或充分的合理赔偿,此举被指违反联邦宪法第13条所保障的财产权利。」
杰菲里指出,该三项联邦法令的法律与宪政地位方面,沙巴与砂拉越处境一致;沙巴同样拥有1954年沙巴(边界更改)枢密院令,将州界延伸至大陆架范围,这项权力受联邦宪法第3条文确认,作为1963年9月16日马来西亚成立日之前沙巴的州界。
他表示,无论从法律或道义层面而言,沙巴的石油与天然气资源理应归还予沙巴人民,这将大大促进沙巴及其人民的福祉。
他说:「自1976年以来被剥夺的相关收入,已对沙巴造成严重不公,使沙巴长期位居全国最贫困州属之一,基本水电供应发展滞后,道路基础设施落后,甚至在社交媒体上被嘲讽『如月球表面』。」
杰菲里表示,当前沙巴所面对的严峻现实极端贫困、普遍失业与就业不足、高文盲率、疾病负担沉重、发展不足以及基本生活条件匮乏,对执政领袖而言,无疑是一项严厉的警示。
他指出,沙巴执政政治领袖有必要重新检视施政上得优先处理的问题,斗争的对象不应是同样希望沙巴进步的本地领袖,而应是长期阻碍沙巴发展、剥夺其应有权益的不公与错误。
他说:「这场努力亦非针对联邦政府本身,而是为捍卫沙巴在大马协议及联邦宪法下所享有、并由1963年马来西亚与沙巴建国先贤所议定却至今仍有多项未全面落实的权利;对此,无须对联邦政府或联邦领袖心存畏惧。」
砂拉越州政府週一正式入禀联邦法院,要求裁定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1966年大陆架法令及1966年石油开采法令这三项联邦法令对砂拉越是否具备宪法有效性,以及是否仍适用于砂拉越。
砂拉越州政府发表文告指出,这些联邦法令损害并剥夺了砂拉越对大陆架海床自然资源包括石油和天然气的权利。根据1954年砂拉越边界更改枢密院令及1958年砂拉越边界定义枢密院令,砂拉越的边界及大陆架资源权早已明确界定。(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