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18日訊)高庭今日批准扎拉凱琳娜母親諾萊達拉末申請准令,成為一宗司法檢討的其中一方當事人。該司法檢討是由非政府組織大馬團結精神經濟福利協會(Pembela)入稟法院,尋求撤銷扎拉驗屍庭的研訊。
高庭法官拿督瑟麗絲蒂娜是審閲諾萊達代表律師的書面陳詞,以及Pembela代表律師的口頭陳詞後,批准上述准令的申請。她同時喻令Pembela在今天將修正的相關文件提交予諾萊達,並在明天移交申請司法檢討的書面陳詞予諾萊達。
高庭法官隨後展延此案至3月26日,通過法庭電子審查系統(e-review)過堂。
諾萊達是通過沙蘭祖費里律師、洛曼沙兹萬律師和沙魯尼占律師做出上述准令申請。根據沙蘭律師指出,他們申請准令的理由包括諾萊達是該司法檢討的利益相關人,因為該司法檢討的結果,將對其當事人的權益受到直接影響。
他們在申請書中也尋求讓利益相關人提出反對該司法檢討,並允許他們在審訊過程中,提呈宣誓書、書面陳詞及法庭認為適當、合宜且有助法庭做出公正判決的陳詞。
他們指出,諾萊達是死者扎拉的直屬親人,有關司法檢討旨在撤銷扎拉驗屍庭的研訊。反觀Pembela與扎拉驗屍庭並無直接關係,也不會因為尋找死因而受到影響,是驗屍庭研訊的“局外人”。
Pembela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未杰弗里罗斯曼是於去年11月21日入稟法院申請司法檢討,並在入稟書中列總檢察長和驗屍官為第一和第二答辯人。他指扎拉驗屍庭的法律程序違反了沙巴州憲法,因為沙巴本身已具備沙巴驗屍法令及條例,其框架並不需要依賴刑事程序法典。
他也認為,基於程序上的爭議,有必要立即停止扎拉驗屍庭的相關研訊進程,並尋求高庭撤銷扎拉驗屍庭的研訊。他表示,Pembela並非要拖延司法程序,而是為了確保該驗屍庭的研訊,是依法進行和具備透明性,並符合沙巴州的憲法。Pembela是由祖漢里律師代表申請該司法檢討。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