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扎拉验尸庭週二续审,医务助理费沙赛米供证时指出,他在扎拉坠楼现场替其进行初步检查,未能发现其后脑部有任何伤势。
现年40岁、为本案第69名证人的费沙指出,他当时的首要任务是确保伤者气道通畅及控制出血,因此未能进行详细检查。
他说:“由于死者头发浓密,我没有看到其后脑部有伤势。当时我必须确保其气道稳定,并确认没有持续出血,因此无法进行更全面的检查。”
他表示,他当时在京那律政府诊所值班,并于2025年7月16日凌晨3时23分接获亚庇中央医院来电,指敦马士达华宗教中学宿舍发生学生事故,“我就与同事乘坐救护车赶往现场,3时34分从诊所出发,并于3时45分抵达。”
证人表示,他在抵达现场后,发现一名女学生倒卧在宿舍楼旁的水泥地面,该学生身穿白色运动上衣及黑色运动长裤,未戴头巾。
他随后向在场者了解情况,一名女教师告知,该学生是从宿舍三楼坠下,但无人目击事发经过。女学生经确认身份为扎拉凯里娜,当时已陷入昏迷。
他说:“我尝试呼唤其名字,但没有任何反应。随后检查其气道,发现呼吸正常。”
证人在进一步评估中,发现其瞳孔对光无反应,亦无声音或语言回应,也没有任何肢体反应,“这些评估属于格拉斯哥昏迷指数,其评分为3/15,是最低分,显示严重脑部损伤。”
他表示,在一名男教师协助下,为扎拉佩戴颈托,并在过程中发现手套上沾有血迹,“我亦发现其左脚踝出现变形,相信是骨折所致;左脚跟有穿透性伤口,疑由断裂骨头造成。我为伤口包扎,并为左腿进行固定。”
此外,他也在发现其左手腕变形后,为其左手进行固定,怀疑同样涉及骨折。
随后,他指示现场保安人员通知救护车上的同事,将担架铲、担架及毛毯等设备带至现场,再将伤者抬上救护车,“在救护车内,我使用仪器监测其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及呼吸频率。”
他说,相关读数分别为血压108/83毫米汞柱、脉搏每分钟82次、呼吸频率每分钟20次,以及血氧饱和度98%,全部属于正常水平,“我为她戴上高流量氧气面罩,并在其右手置入绿色静脉导管,随后与一名女教师一同送往伊丽莎白女王医院,并于凌晨4时27分抵达。”
他说,抵达后,在院方指示下,扎拉被直接送往紧急复苏区,“完成任务后,我与同事返回京那律政府诊所。”
他补充,基于部门规定,为保障患者或死者隐私,现场未拍摄任何照片。
证人也表示,在扎拉被送抵亚庇中央医院前,并未接受任何药物治疗,包括抗癫痫药物苯妥英,“对于疑似头部受伤的昏迷创伤患者,初期急救的重点在于维持气道通畅、控制出血及稳定循环,而非使用药物。”
“贸然用药可能加重伤者情况,例如导致血压下降或加剧出血,”
本案将于周四续审。(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