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议院通过陆路交通修正案|陆兆福:调罚款非为增收入

(吉隆坡24日讯)下议院今日通过2025年陆路交通(修正)法案,以遏制各类车辆的非法赛车及竞速测试活动。

该法案从昨日起经过43名朝野国会议员辩论后,获声浪表决通过。

交通部长陆兆福在总结辩论时指出,新增设的第42A条文将允许更早对非法赛车活动采取执法行动,无需等待事故和伤亡发生后才介入。

他说,此次修订旨在填补现有法律漏洞,因为过去执法单位需证明已产生危险或后果,才能对非法赛车者采取行动。

“根据第42A条文,赛车或竞速行为本身即构成一项独立罪行。任何涉及两辆或以上的机动车(包括汽车),在道路上赛车一律属违法。”

谈到将部分违例行为的罚单金额从300令吉提高至500令吉的建议,陆兆福指出,此举并非为增加政府收入,而是基于对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中的防范、违法严重性,以及公平原则的平衡考量。

他提到,政府已注意到一项建议,即严重改装并用于非法赛车的车辆不予归还车主,但任何处置或销毁行动仍须依法进行。

他说,第110B条文则旨在打击“通风报信”(tonto)行为,其中包括阻挠、尾随、骚扰或泄露执法行动信息,以协助罪犯逃避执法。

他说,此条文也旨在保护陆路交通局官员及警方免受干扰及情报外泄。

此外,陆兆福指出,该法案将微型移动工具定义为以电力、引擎或人力驱动且具有限速的交通工具,并制定相关规则,以确保在使用时不会危及使用者及公众的安全。

他说,政府已注意到学生、B40群体及残障人士使用微型移动工具的情况,并将关注使用者安全,特别是适用于人行道及住宅区的个人移动辅助设备(PMA),但须受当局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