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学生被控侮辱扎拉举证完成 下月16日提交书面陈词

(本报讯)5名学生被控侮辱13岁少女扎拉凯丽娜一案已完成举证程序,少年法庭择定下个月16日提交书面陈词,11月30日提交答辩陈词,并于12月4日进行釐清陈词。
其中一名被告代表律师吴姵霓週五指出,法庭随后将择日裁定5学生是否表面罪证成立。
她说,审讯期间共有超过20名证人出庭,惟并非所有曾在扎拉验尸庭中供证的少年证人都获传召出庭,而扎拉的母亲也没有在这宗刑事审讯中作证。
这5名未成年被告因年龄关系不得公开身份,分别以学生A、B、C、D及E代称。检方于去年8月20日援引刑事法典第507C(1)条文提控他们,涉嫌于同年7月15日晚上10时至11时之间,对扎拉使用侮辱性言语,导致她精神受困。
这5名学均否认有罪。有关罪名一旦成立,最高可被判处一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扎拉是于去年7月16日在吧巴敦马士达华宗教中学坠楼后被发现昏迷宿舍底层,随后送往亚庇中央医院抢救无效。
吴姵霓、拿督兰星及埃默普雷共同代表其中一名被告;其余4名被告则分别由阿兹希法汉、阿都菲克里加化、莫哈末法里兹及赛维斯特关律师代表。
该5名被告的律师团均以义务法律服务方式承办案件。(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