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民统主席拿督依温宾尼迪週一指出,既然1976年国家石油公司协议从未经过沙巴州政府讨论或同意,则须重新检讨该协议中规定沙巴石油开采税仅5%的决定。
他说,民统高度关注前首席部长丹斯里百林基丁岸早前的披露,即该项协议从未在沙巴州内阁会议中提呈或讨论。
他说:“如果属实,即从未在州内阁讨论,亦未获得沙巴州政府同意,民统将要求重新检讨国油协议。”
依温也是副首席部长兼工业发展、企业及交通部长,他是在兵南邦的嘉达山杜顺文化协会礼堂出席民统第十七届三年一度代表大会并发表政策演说后接受媒体访问时如是指出。
他表示,民统党不同意将油气事务视为联邦专属权限的看法,不能仅因1974年石油发展法在国会通过,就完全归属于联邦。
他说,任何对沙巴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务,都应获得沙巴州政府同意,“我们的立场是,凡对沙巴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必须获得州政府同意。”
依温表示,民统也要求全面落实向沙巴40%淨税收规定,他认为目前所获的过渡性付款仅属暂时措施。
他说:“所谓过渡性付款,只是临时安排,不应长期持续。‘过渡’的意思就是暂时。”
他说,以其他国家发生冲突或战争为由,不应成为延迟向沙巴支付40%淨税收全额的理由,因为本州人民与企业仍持续缴税,而州内收入亦持续征收。
在此基础上,依温指出,民统建议参考1960年代初期新加坡仍属马来西亚联邦时所实行的模式,即将40%的联邦税收留在沙巴,直接拨给州政府,另60%则上缴联邦政府。
他说:“具体机制可以进一步讨论。如果当年新加坡在仍属马来西亚联邦时可以这样操作,我认为这并不难实现。”
他表示,此事将交由民统党代表大会辩论,一旦获得通过,他将把相关授权带往向首席部长兼沙盟主席,以及沙盟最高领导层和沙巴州政府反映。(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