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州社会发展及消费人事务部长拿督再娜阿末昨日透露,据沙巴州政府记录于2013年至2015年间,共有137位街童被安置在儿童保护中心。
她说,拥有证件的街童就会被安置在亚庇区的儿童之家,直到父母亲或监护人来接走他们。若没有被接走的儿童将会被安置在儿童之家长达三年或直到他们满18岁。儿童之家将会给予他们就读小学及中学,他们如果还未找到家人将会送他们就读本地学院,让他们出来社会后能够独立。
她表示,没有证件的街童也将会被安置在儿童之家,若有家人前来认领,将会要求他们签承诺书,承诺书内容是不会再让儿童走失及好好教育他们。如果违约将会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起诉他们,如果没有被罚款将会由专案小组遣送他们回国。
“社会发展及消费人事务部正与马来西亚签证信息合作,解决无证件的走失儿童。让这些街童能够得到工作证件来寻找工作以便促进我州经济发展,总好过他们继续当乞丐或街童。”
再娜是在州议会口头回答环节上回应西巴迪区州议员拿督慕斯比朱提问时,如斯表示。
据资料显示,在2015年1月至12月之间,社会发展及消费人事务部采取涉及街童的联合行动共高达200次,而单独行动共有37次。此外由人权组织(ADHOC)所采取的行动共有18次。这些行动地点都分别在亚庇、古达、山打根和斗湖执行。
所2015年所采取的行动中,共找到了111名拥有证件的街童,而无证件的街童共有834名。目前2016年在执行行动当中,共有4名持有证件的街童及10名无证件的儿童被救获,而他们也安置在保护中心。(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