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最迟24日 缴员工3月公积金

(山打根十四日讯)雇员公积金局(EPF)允许雇主最迟在本月24日,替员工缴纳3月份强制性缴款。

雇员公积金局今日发表文告时说,当局允许最迟在4月24日缴付是基于行动限制令及它对国内商业活动造成的冲击,雇员公积金局决定延长雇主为员工缴交3月份薪资(4月份缴纳)强制性缴款的日期,即从本月的15日,延长至本月24日。”

此外,雇主可以可通过公积金局网站雇主户口的电子缴款(e-Caruman)、线上银行或亲临指定的银行柜台,缴交公积金。(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