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逃离扣留营 11人判监8个月

(亚庇21日讯)趁行动管制令集体逃离孟加达临时扣留中心的11名重新被捕扣留犯,今午在法庭面控,认罪后各遭判入狱8个月。

被控的外来男子年龄介于21至50余岁,他们分别为达尔文哈山、努胡新阿布拉罕、尔文哈达西、慕西玛、阿力拉迪、罗朗苏怡、米萨依斯迈、阿基曼班达拉、占米柏申、慕希兴诺迪丁和阿旺阿斯米鲁。

控状指他们与另7名仍在潜逃的扣留犯,共谋于4月12日下午3时55分在孟加达临时扣留中心营集体逃脱扣留,触犯刑事法典第224条文,并于相同法令第34条文同读。

案情指他们共18人在扣留中心内制造骚乱后,趁乱逃走,其中5人未成功逃出,即刻在营区内重新被捕,另有6人在营区外附近的丛林重新遭逮捕,其余的仍然在潜逃。

11名被告承认罪状,没有代表律师的他们先后自行向推事乐芙莉求情轻判。主控官林瑞明警长则要求推事依法严惩,指出被告拒绝执法单位的合法拘留,并且在行管令实施期间制造混乱逃走。

推事经考量后,判决如上述,被告的刑期从今日算起,服刑期满后交由移民局处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