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1日讯)在法庭被控违反行动管制令的47名男女认罪后,共有38名男子和2名女子各遭判处3个月(每次4小时)的社会服务令,另7名没有合法身份证件的男子则遭判入狱2个星期。
眾被告是分开4组人先后押往法庭,并由4名副检察司轮流负责检控。法庭从早上11时许开始,花了近4个小时才完成审理案件。眾被告皆承认罪状,并自行向推事乐芙莉求情轻判。
被控的男女年龄介于19至68岁之间,他们被指在4月15日至19日之间,于亚庇和兵南邦多个不同的地点违反行管令。控状皆指他们触犯2020年防范及控制传染病(疫区措施)条例第3(1)条文,并可在相同条例第11(1)条文下被判刑。
其中有38名男子和2名女子在认罪后,遭推事乐芙莉判决入狱3个月,但顾及疫情和监狱情况后,他们的刑罚以3个月的社服令代替,并将会在行管令结束后执行,若违令则入狱3个月。
在38名男子当中,55岁的慕比杜里阿也被控于4月16日下午1时在联邦政府部门行政大厦前的沙巴大学路,没有合理理由外出,蓄意不听从警方U转的指示,触犯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342法令)第22(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a)条文下被判刑。
被告认罪后,遭推事判决罚款2千600令吉或以6个月的牢狱代替。另有7名没有合法身份证件的男子在认罪后,遭推事判决入狱2个星期。他们的刑期从被捕日算起,服刑期满后交由移民局处置。
另一方面,共有5名男子的违反行管令案件,因案情有待进一步调查,控方因而决定不继续提控,推事遂判决7名被告释放但不等同无罪。负责上述案件检控工作的副检察司分别是罗查娜、鲁斯丹沙尼夫、西蒂阿米拉和努沙菲卡。(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