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山打根十九日訊)垃圾槽封閉后,垃圾桶仍置放於行人道上供丟棄垃圾,不僅阻道也極不合乎衛生條件。
有關的“反常”現象,出現於市區舊船塢第4座店屋后,該幢店屋的所有由底層直通六樓的垃圾槽,由於不合乎衛生條件,被市會採取行動封閉,不過仍保留在底層的一半垃圾槽,並置放垃圾桶供丟棄垃圾用途。
根據以往的慣例,被封閉垃圾槽內的垃圾桶,一井被搬走,僅開放有重新裝修過的保留垃圾槽供使用,惟上述第4座店屋卻不一樣,被封閉的垃圾槽外仍置放有垃圾桶在行人道。
針對有關事件,市民已一再作出投訴,惟市會有關方面至今仍未有所行動,令人感到驚訝。
舊船塢第4座店屋后行人道上,不僅封閉垃圾槽外還有垃圾桶,同時還變成摩托西卡泊放場,並沒有受到取締。(15)(L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