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刚:倘沙砂先贤时要落实伊刑法 必不会签署立国协议

(本报讯)国会突然允许大马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提呈寻求落实回教刑事法的私人法案插队辩论引发争议,自由民主党主席拿督张志刚昨日措词强烈地指出,倘沙巴及砂拉越先贤在马来西亚立国时知道大马落实回教刑事法,必定不会签署大马立国协议。

他表示,沙砂先贤不签署大马立国协议,那麽就没有马来西亚。

他说:「本党重申强烈反对大马伊斯兰党主席提呈国会辩论之回教刑事法私人法案。」

张志刚也是沙巴特别任务部长,他是在亚庇发表的文告中这麽表示。

他表示,大马立国协议是在沙巴、砂拉越、马来亚及新加坡跨区域多元种族及宗教情况下签署的,而非回教徒占大多数的沙砂自大马立国之初时就非常关注宗教。

他说:「签署大马立国协会的四方,即是沙巴、砂拉越、马来亚及新加坡都同意依照联邦宪法精神成立大马,任何乖离这个原则,均是等同蔑视我们先祖的智慧。」

张氏指出,大马现有的神权与世俗架构平衡不应受到干扰,因为不能有两套法律来对付犯下同一罪行的人们,这样做,乃是在大马人民当中鼓励不公平与分裂。(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