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3日讯)男子报假案谎称货卡车被偷,案件今日在法庭过堂时,被告改口认罪后,遭判决罚款1千400令吉。
26岁的瑟拉末沙兰乃被控于6月22日傍晚5时10分在孟加达警局,向查案官讹称自己拥有的一辆货卡车于6月13日早上11时30分遭人偷窃,触犯刑事法典第182条文。
被告改变初衷认罪,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委派的律师薇薇安佐妮代为向推事艾费阿古斯求。她指被告已婚,妻子目前怀有4个月身孕。
她称,被告较早前否认罪状是对控状不了解,并向推事解释被告犯案时,认为自己依然是货卡车的车主。
主控官林瑞明警长则要求推事推事依法判刑,强调被告报假案时,已对自己并非车主是知情的。推事审阅控方文件后,判决如上述,若被告未缴清罚款则以2个月牢狱代替。(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