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吉隆坡2日专电)11名马来西亚航空MH17客机罹难者家属,今日控告马航和重组后的新马航疏忽及违约,追讨普通赔偿、特别赔偿、加重赔偿及惩戒性赔偿等,包括痛失家人后的精神与经济损失。
11名家属今日透过律师发表声明表示,将代表6名在马航MH17罹难的机组人员向法庭递状控告,并在诉讼中把马航和新马航(MAB)列为第一及第二答辩人,以期能获得合理赔偿。
声明说,马航无法确保机组人员的人身安全已属违约,并在飞行期间无法进行充足的风险评估,导致客机飞入了武力冲突区域,让机组人员身陷在不合理的受伤和死亡风险中,因此马航与重组后的新马航都必须做出赔偿。
其中,诉讼将援引1974年航空运输法令、1999年蒙特娄公约(Montreal Convention)和1956年民事法律法令,向这两个单位追讨赔偿。而这11名家属在上诉前,已于5月24日获得马航新任执行管理人的批准。
根据2015年马来西亚航空系统有限公司法令第11(1)(e)条文,所有起诉航空公司事宜都必须预先获得航空公司管理层批准。
马航MH17于2014年7月17日从荷兰阿姆斯特丹飞返吉隆坡,途经乌克兰时遭飞弹击落,机上298人全部罹难。期间,马航曾向家属提出和解建议,但许多家属拒绝接受,并决定遵循法律管道追讨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