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7日讯)前沙巴消费人协会主席被控在未事先通报社团注册局,擅自更换协会名称,面对两项控状的他在认罪后,遭法庭判决罚款共1千300令吉。
64岁的拿督巴特力辛杜在首控状被指于2009年2月10日在甘拜园民宅区的一个单位,向社团注册局的官员提供一份沙闽消费人协会的造假文件,触犯社团法令第54A条文。
第二项控状则指他于2006年7月1日在新布兰森布朗花园一民宅,擅自将“沙巴消费人协会”的名称改为“沙闽消费人协会”,事先并未通知社团注册局,触犯社团法令第11(2)条文。
被告承认所有罪状,在向推事乐芙莉求情时指他已是一名快70岁的老人家,身体抱恙患有高血压。他目前没有工作,在甘榜生活,这是他首次被控,而且案件已超过10年,盼减轻刑罚。
主控官苏西古毕警长则要求推事判下适当刑罚。推事遂判决被告在首控状罚款800令吉或以3个星期的牢狱代替,次控状判决罚款500令吉或以2个星期的牢狱代替。(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