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讯)小贩被控欺骗他人购买笔记型电脑,否认罪状后获法庭批准保外候审。
33岁的法兹罗赫米乃被控于7月16日至7月17日之间在洛交宜邮政局欺骗一名38岁的女子,诱使对方付还了2千210令吉购买二手的笔记型电脑,触犯刑事法典第420条文。
主控官在被告否认罪状后,向推事洁西卡奥波要求择期过堂,建议被告保释金设在4千令吉。
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委派的律师林明俊则要求减低保释金,指被告是一名小贩收入不稳定,已婚并育有4名孩子的被告无法承担过高的保释金。
推事检阅控方文件后,择定案件于明年2月10日进行审前管理,允许被告以2千令吉及2人担保外出。她也谕令被告需每个月1次向警方报备行踪。(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