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30日讯)再有两名酒驾司机今天在交通部修法严惩酒驾者的新刑罚下遭判刑,对酒驾控状认罪的两人,分别遭法庭判决罚款1万令吉及坐牢1天,且驾驶执照遭吊销2年。
41岁的拉查鲁斯乃被控于2月6日晚上10时50分,在兵南邦路某国中学府前开车遭交警截查时被测出体内酒精含量超标。34岁的勒斯特彼得则被控于1月13日凌晨时分,在兵南邦路某国中学府前开车遭交警截查时被测出体内酒精含量超标。
两人皆被控触犯陆路交通法令第45A(1)条文,并承认罪状。他们向推事洁西卡奥波求情时,盼减轻刑罚。主控官费道勿斯警长则要求推事依法判刑。
推事遂判决如上述,若被告没有缴清罚款则以3个月牢狱代替。费道勿斯警长在庭外受询时,提醒司机勿以身试法,酒后开车将面对法律的后果,尤其是驾驶执照将被吊销至少2年,得不偿失。(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