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2日讯) 一间车行的员工被控监守自盗,将剩余的隔热膜贴在自己驾驶的车辆,他否认有罪,要求审讯。
38岁的被告阿兹曼阿沙伦乃被控于5月2日月早上10时51分至中午12时之间,在阿兰默斯拉一间汽车零件与服务中心,做为该车行的员工偷窃店内的隔热膜,触犯刑事法典第381条文。
罪成者在此条文下可判最高入狱7年,另可施加罚款。
被告否认罪状,主控官艾伯巴西林警长要求推事洁西卡奥波择期过堂,建议被告保释金设在3千令吉。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委派的律师林明俊则要求推事降低保释金,表示被告尚有家庭负担。
推事检阅控方文件后,择定案件于6月8日进行审前管理,并允许被告以1千500令吉保释金及2人担保外出。(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