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由于沙巴拥有本身野生物保育法令,沙巴环保协会主席于国坚昨日指出,沙巴应该仿效联邦政府的做法,再度修正该法令,把对付侵害受保育野生物者的罚款及监禁提高至不超过100万令吉,以及坐牢不超过15年。
他表示,在现有的沙巴野生物保育法令下,有关对个人的惩治最高为25万令吉及坐牢不超过5年,公司则50万令吉,这是不足够的。
他说:「增加罚款及监禁期是好事,这可传达当局非常严格执法讯息,进而吓阻公眾犯法。」
于国坚是在接受记者访问时这麽表示。他也兼任京那巴当岸生态走廊旅游业者协会主席及海龟之友教育及研究机构主席等职。
无论如何,他表示,同等重要的是,野生物局官员及公眾必须掌握有关知识,以在展开调查乃至将有关人士控上法处时取得成果。
他说,过去就出现一些案件因为技术问题而无法将被造治罪。
国会下议院前日通过2021年野生动物保护修订法案,设定更为严格的监禁和罚款数额,其中在非法猎捕「全面受保护野生动物」条文中,把最高罚款从50万令吉调高至100万令吉,并把最高监禁从10年改为15年。
联邦能源及天然资源部长拿督斯里达基尤丁在为这项法案总结时表示,由于现有的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无法有效打击猎杀及通过网络贩售野生动物,因此政府才对该法令进行修订。
他说,这也是该法令自2010年颁布以来第一次修订法令,总共有63项修订、废除7项条文和增加5项新条文。他相信法令修订后,将进一步保护野生动物,同时免于濒临绝种的可能。
沙巴州议会曾于2016通过修改1997年沙巴野生物保育法令,将侵害受保育野生物者刑罚加重3至5倍,即是有关对个人的惩治最高为25万令吉及坐牢不超过5年,公司则50万令吉。
在前泛民兴党州政府期间,时任副首席部长兼旅游、文化及环境部长拿督刘静芝曾表示州政府有计划再度修正沙巴野生物保育法令,以再加重有关惩罚。(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