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讯)两男一女今天分别在两个高庭被控贩运毒品,他们皆否认罪状,案件展延过堂。
3人的控状皆被指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判决罪成者死刑或终身监禁,若未判死刑则需施加不少于15下的鞭刑。
20岁的丹尼尔多尼乃被控于7月11日晚上9时30分,在下南南瓜拉纽特朗路贩运重68.78的冰毒。25岁的努阿圭拉则被控于6月26日下午约4时,与未出庭的29岁男子(新冠疫情隔离中)串谋在孟加达苏拉曼路贩运重82.17克的冰毒。
副检察司阿兹琳雅丝在两名被告否认罪状后,向高庭司法专员阿莫拉蒂要求择期过堂。司法专员遂择定丹尼尔的案件于明年1月11日过堂,被告尚无代表律师;努阿圭拉的案件则于12月16日过堂,她是由海鲁威朗律师代为辩护。
在另一个高庭,42岁的梁光耀(译音)被控于2018年9月11日晚上8时20分在路阳团结路的一所公寓单位,贩运重213.59克的冰毒。
副检察司鲁斯丹沙尼夫在被告否认罪状后,向高庭法官拿督努查雅要求择期过堂。法官遂择定案件于12月16日过堂,被告是由PJ柏里拉律师代为辩护。(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