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环境法令 古纳棕油厂罚4万

(本报讯)拿笃地庭昨日宣判古纳一家棕油厂因违反1974年大马环境法令,罚款4万令吉。

案情指出,这家公司因为未遵守规定进行排物行动而遭提控。

沙巴联邦环境局发表文告表示,法官对控方提呈的证据感到满意而作出如是判决。

被告是在2019年11月18日犯下是项错误而遭该局检举。(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