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3日讯)于本月中在孟加达多波本驾赃车而遭警方开枪逼停的女司机,在法庭面对4项控状后,获批准保释外出。
34岁的玛汀妮阿都干妮乃被控于2月13日早上11时30分在实邦加路,使用刑事暴力妨碍4名警员执行警务,触犯刑事法典第353条文。第二项控状指她于2月12日早上8时30分左右在亚庇西加麦地区,偷走了一辆属于一名40岁男子的货卡车,触犯刑事法典第379A条文。
第三项控状则指她于2月14日遭逮捕后,于当天晚上7时20分左右在亚庇警局被验出吸食毒品,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第四项控状指她于2月14日早上10时至11时30分之间在实邦加路,罔顾他人性命鲁莽驾驶一辆货卡车,触犯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
推事乐芙莉和主控官凯万依尔申警长是通过多人视讯软件,上网与在扣留中心的被告进行连线,来审理上述案件。法庭翻译员向被告宣读控状后,并没有记录被告是否认罪。
主控官要求推事择期过堂,建议被告在妨碍警务和偷窃货卡车的控状,以6千令吉保释金外出;在吸毒和鲁莽驾驶的控状,则以5千令吉保释金外出。被告向推事求情,盼减低保释金。
推事遂允许被告在每项控状以2千令吉保释金和2人担保外出,被告使用武力妨碍警务的控状择定于3月18日过堂,偷窃货卡车的控状于3月11日过堂,吸毒控状于4月21日过堂,鲁莽驾驶的控状则于3月11日过堂。
根据较早前的报导,被告在里卡士丹绒里拔驾驶该辆报失的货卡车时,拒绝警方截查,过后开车往实邦加路的方向逃走。在逃到多波本附近时,受困于车龙的被告仍然拒绝配合,倒退车辆撞伤一名巡警。
警方被逼向车辆开枪,击中左后轮及挡风玻璃,遭逼停的被告终无路可逃,束手就擒。(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