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沙巴希盟12名国州议员集体兴讼寻求宣判联邦政府必须归还40巴仙淨税收予沙巴之案件昨日再度过堂,已表明要申请撤销该诉讼的联邦及州政府,必须在今年9月5日之前正式提出申请,法官定于10月11日再过堂。
作为第一答辩人的联邦政府要先行申请撤销该诉讼,而作为第二答辩人的州政府则要先行针对起诉人的原诉传票提呈宣誓书。至于起诉人则要先行提呈宣誓书。
因此,承审法官依斯迈巴拉欣决定第一答辩人于8月12日提呈反对宣誓书,而起诉人则须于8月26日就两答辩人的宣誓书提呈回答宣誓书。
起诉人是由尼尔逊安干律师楼代表,作为第一答辩人的联邦政政府是由总检察司署代表,作为第二答辩人的沙巴州政府则由法阿末律师楼代表。
沙巴希盟议员是于上个月3日同时入禀法庭,分别列联邦政府及沙巴州政府为第一及第二答辩人。法庭原本择定于本月4日起不同日期及法官为该些案件进行过堂。
该12名议员是援引联邦宪法第112C条文第2(1)节,以及附表第4部份,认为有关规定迄今依然有效及必须加以履行,以及公布有关淨税收的计算数据。(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