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民兴党仙本那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沙菲益阿达建议对跳槽议员,施于一届不可参选惩罚,以发挥阻吓作用。而且跳槽的议员,也须归还政党已支付的10万令吉竞选费用。
他在参与反跳槽法案的辩论时强调,反跳槽法案要发挥阻吓作用,惩罚就须严格,但他认为一届禁选并不算太严格。
他在沙巴听闻,有人拿了四五百万令吉报酬,议会解散后,用100万来竞选,400万放在定存内,因此,必须要有惩罚机制。
他也说,法案也应对议员不服从政党的立场,去支持某人任相的模糊地带做出明确说明和研究,避免诸如今日的局面。
“法案也应厘清,受政党委任的上议员者一旦跳槽后,就不能持续出任,应当交返给相关政党,必须要做到有均勻度。法案应就个人和政党间的协议作出厘清,因为我本身就曾经受到重大影响,导致被迫解散州会,还政予民。”
巫统华玲国会议员则打岔建议,社团注册局制定像信贷情报服务私人有限公司(CTOS)般的黑名单,将跳槽者列入黑名单。








